一、业务洽谈
1.与用工单位沟通,介绍本公司性质、劳务派遣的特点、劳务派遣能够给企业带来的优势等;
2.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岗位和具体状况,到现场实地了解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情况;
3.了解劳务人员的构成情况、劳务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以及在用工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等;
4.判断此项业务是否可行。
二、拟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业务洽谈的具体情况,将拟定好的派遣合同递交至用工单位征求意见;
2.及时反馈派遣合同的征求意见,确定合同文本及签订日期。
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1.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可协助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合同。
四、需协助或代理事宜
1.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手续的办理;
2.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广告的文案及平面设计,并代办媒体发布事宜;
3.代理招聘摊位的办理事宜。
五、人员登记及培训
1. 劳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的员工登记表;
2.对于劳务人员根据用工单位及实际岗位的需要进行用工制度及岗位培训。
六、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的资料
1.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毕业证(初、高中毕业生需持技能培训证)、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就业审批表、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
3.下岗人员应提供:职工调动审批表、委托管理档案合同书、下岗证;
七、签订劳动合同
1.向用工人员解释劳务用工单位、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及相关情况并回答用工人员的问题;
2.宣讲外派劳务人员规章制度;
3.填写员工登记表。
八、办理录用及调转手续
根据各类人员的具体情况,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九、办理各项保险手续
1.首次参保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以前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3.对于未提供资料的员工,应出具一式两份的通知单,通知本人。
十、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
十一、办理退工手续
1.根据用工单位开具的通知单,由派遣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式三联),与员工面谈后交与本人;
2.派遣公司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办理退工手续;
3.员工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到劳动保障局失业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到户口所在区劳动保障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救济金。